對于本報9月底報道的沈陽機床集團股權變動一事,涉及的上市公司沈陽機床10月8日發布公告確認。
沈陽機床稱,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東沈陽機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沈機集團”)關于股權變更的通知,沈機集團股東沈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將其持有的沈機 集團 26.757%股權轉讓給沈陽產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9月29日,新京報獨家報道,沈陽機床集團股權出現重大變動,沈陽產投集團入股近27%,沈陽國資委仍為大股東。
目前,沈陽機床集團股東情況如下:沈陽市國資委持股65.313%,沈陽盛京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持股5.728%,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202%,沈陽產業投資發展集團持股26.757%。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目前沈陽機床集團的四個股東中,沈陽產業投資發展集團和沈陽盛京資產管理集團背后股東均為沈陽市國資委。2017年12月,沈陽市國資委宣布搭建“3+1+N”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格局,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進行授權,實現由“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其中,沈陽產業投資發展集團和盛京資產管理公司都在這一國資改革部署中承擔了重大任務。
沈陽機床10月8日表示,本次控股股東股權變更后,公 司的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仍為沈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不會對公司經營等情況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