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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四川省安岳縣召開的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簽署會上,重慶市潼南區、大足區、榮昌區、江津區4地法院與四川省安岳縣法院共同簽署《長江支流流域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和《川渝毗鄰地區野生動植物保護司法協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協議》秉持協同高效、共建共享、改革創新原則,建立多項司法協作運行機制,包括環境資源審判執行跨區域協助機制、執法與司法聯動機制、審判信息共享機制、野生動植物保護多元合作制度、跨區域生態環境司法修復機制等七大方面,要求5地法院建立健全常態化環境資源司法協作體系,共同筑牢長江支流流域、川渝毗鄰地區生態環境資源的司法保護屏障。
會上,川渝5地法院就如何不斷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業性、修復性、協同性、預防性的改革,有效調動長江支流流域法院之間的審判資源等方面進行了交流發言。
會后,5地法院實地調研了“安岳臥佛石窟+山+水”生態文旅融合示范區,并就整合優勢資源,推進業態融合,找準文物保護與相關產業的結合點,推動文物、自然資源保護和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打造兼具文物和地方特色的新業態、新主體、新模式進行了有益探索。
5地法院共同承諾,將協同推動形成生態環境保護的強大合力,將司法實踐與環境保護深度融合,把“兩山”理念傳承導入環資審判中,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高質量綠色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記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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